(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两则
征收土地公告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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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征预告〔2023〕18号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因义乌市人民政府实施义乌国际陆港物流园西站大道北侧地块三(旺津路)建设项目,拟征收北苑街道万村村、王高贩村、金山脚村等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义征告〔2023〕53号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阳光大道与江东路交叉口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征收土地的位置:江东街道下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详见征地红线图)。
来源 |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综合 | 爱义乌F4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