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上午10时,胡鑫宇事件新闻发布会在江西铅山县召开,发布会上江西省、市、县公安机关联合工作专班及市县相关部门,将发布胡鑫宇事件最新调查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资料图)
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二级警监警衔胡满松在发布会上介绍,胡鑫宇系自缢死亡,尸体发现地系原始第一现场。
发布会上,江西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刑事技术处副处长,高级工程师程坚介绍,经过检验鉴定,胡某宇自己使用的鞋带单根长147厘米,宽0.8厘米,该材质与同类型棉质鞋带相比具有不易腐、拉力强的特点,经侦查实验,同款鞋带在缓慢拉升状态下,最大承重量85公斤。此外,随时间推移,尸体腐败后水分会流失,延长了鞋带的承重时间。所以没有发生断裂。
通报全文如下:
2023年2月2日,江西省、市、县联合工作专班在上饶市铅山县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胡鑫宇事件调查情况。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公安厅指导组组长胡满松,上饶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指挥部副总指挥徐添翼,铅山县县委书记危岩,江西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技术处副处长、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指挥部技术支撑组副组长程坚,铅山县教体局局长陈珂共同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江西省政府新闻办处长黎峰主持发布会。
2022年10月14日,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致远中学高一学生胡鑫宇失踪。事件发生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和各方力量,持续开展调查搜寻工作。2023年1月28 日,胡鑫宇尸体被发现。在国内权威刑事技术专家现场指导下,省、市、县公安机关联合工作专班通过开展调查访问、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物证检验鉴定等工作,认定胡鑫宇系自缢死亡,尸体发现地系原始第一现场。
一、尸体发现情况
1月28日12时25分许,铅山县公安局接到某粮库职工电话报警称,在粮库院内树林中发现一具缢吊尸体。接报后公安机关迅速派员赶到现场勘查,发现死者衣着与2022年10月14日致远中学学生胡鑫宇失踪时衣着一致。随即商请检察机关派员监督,邀请家属代表及其委托律师全程见证。1月29日,公安机关经对死者生物检材进行DNA 检验,确定死者系胡鑫宇。
二、现场勘查情况
尸体发现地位于铅山县河口镇金鸡山区域的某粮库院内,粮库占地面积 92 亩,内有仓库、宿舍等建筑 20栋,建筑物占地8000余平方米,四周用红石砌成围墙,高度约5米。围墙外侧平整,内侧形成阶梯状。
中心现场位于粮库院内北部洼地竹树杂林中,洼地高低落差约 6.3 米,竹树杂林呈不规则狭长条形,面积约 9300 平方米。
中心现场北面是东西走向的围墙,紧靠围墙外有一渣土堆,渣土堆高度低于围墙约1.5米,渣土堆与围墙间有两棵树木,树木高于围墙。围墙内侧墙体上生长一棵向内斜生的树木,树干直径约11厘米,胡鑫宇尸体缢吊于该树树干凸起处,悬挂点距离地面4.5米,与围墙顶端垂直距离0.61米。
尸体上身穿黑白相间的连帽运动服,前后反穿,下身穿黑色运动长裤,双脚穿深色袜子。尸体颈部缢索由两根白色鞋带相接而成。尸体足尖自然下垂,距地面1.47米,尸体下方地面发现两只白色回力牌高帮帆布鞋,鞋上均无鞋带且落有较多枯叶。左鞋内侧鞋尖部、鞋底跟部粘有绿色苔藓,右鞋内侧鞋尖部有苔藓擦痕,鞋底部粘有大面积绿色苔藓。经检验鉴定,与围墙内侧生长的苔藓一致。
在靠近尸体头部的围墙内侧红石凸出部位,发现黑色录音笔一支。在中心现场没有打斗、拖拽痕迹。
三、尸体检验情况
胡鑫宇尸体高度腐败,大部分皮肤皮革样化,头皮未见出血;全身骨骼完整,颅骨、脊椎及胸肋骨均未见骨折,部分牙齿因牙龈腐败脱落于现场,牙槽骨未见破损;胸腔、腹腔未见出血,各脏器在位无缺失,但均腐败,睾丸未见损伤;经毒物检验,胃组织和肝组织中均未检出常见的农药、鼠药、安眠镇静类成分。
缢索为活套,绕颈形成闭环,颈部残存皮肤皮革样化,可见条形索沟一条,索沟边缘软组织见出血,出血部位与死者缢吊体位相吻合,符合生前缢索压迫形成。
胃内空虚,推断死亡时间距末次餐后4小时以上;根据尸体腐败程度,结合当地环境及气候条件,胡鑫宇尸体符合长期暴露在室外空间的各种特征。
四、对胡鑫宇心理刻画情况
经心理专家访谈、分析,结合胡鑫宇失踪前行为,认为胡鑫宇性格内向温和、孤独,在意他人看法,少与人做深入的思想情感沟通,情感支持缺失,缺少情绪宣泄渠道,常有避世想法,具有随时随地在书本上记录自己情绪、想法的习惯。2022年9月到致远中学就读后,因学习成绩不佳造成心理落差,加之人际关系、青春期冲动带来的压力,造成了胡鑫宇失踪前心理状态失衡,表现为入睡困难、早醒、醒后难以再入睡等睡眠问题,存在注意力难以集中、记忆困难等认知功能障碍,存在内疚自责、痛苦、无力无助无望感、无意义感等情绪问题,进食出现异常,有明确的厌世表现和轻生倾向。
五、录音笔检验鉴定情况
经公安部鉴定中心对录音笔内音频文件进行恢复,与胡鑫宇生前留存的语音进行声纹比对,结合调查情况,确定在现场提取封存的录音笔系胡鑫宇持有使用。通过对录音笔中的音频文件进行综合分析,录音内容不存在人为合成、篡改情况。2022 年 10月14日 17 时40 分、23 时 08分胡鑫宇录制的两段音频清晰表达了自杀意愿。
胡鑫宇失踪案时间线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澎湃新闻、北京青年报等】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